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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外國名著書名翻譯的目的論原則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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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導論

淺談外國名著書名翻譯的目的論原則和方法

伴隨着經濟全球化而來的,是文化全球化,國際文化交流日益頻繁。而書籍作爲文化傳播的重要媒介,在文化交流和傳播知識的過程中有着舉足輕重的地位。外國的大量優秀書籍被翻譯成中文介紹到我國,同時相當數量的中文圖書,特別是中國古典文學名著被翻譯成其他語言文字,把中國文化介紹給世界。在圖書翻譯中,內容的翻譯固然重要,但其書名是整本書的靈魂,起着解釋作品意蘊和吸引讀者眼球的作用,很可能直接決定了讀者是否要購買這本書,因此書名的翻譯十分重要,好的書名翻譯能有效地促進作品的傳播。因此,書名的翻譯要考慮兩種語言的不同習慣和不同文化、社會背景,做到妥善處理,使譯出的書名能準確地達意,而避免誤解與不確切(豐華瞻,1980)。也就是說,書名的翻譯具有特定的目的性。根據目的論(Skopos theory)的基本觀點——翻譯過程中的主要因素是整體翻譯行爲的目的,即翻譯方法由翻譯目的與譯文的預期接受者決定。

  2、功能主義目的論

功能學派的翻譯理論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產生於德國,以凱瑟琳娜·賴斯,漢斯·弗米爾,賈斯塔·曼塔利,克里斯蒂安·諾德爲主要代表。1971 年,凱瑟琳娜在《翻譯批評的可能性與限制》一書中首先提出要把“翻譯行爲所要達到的特殊目的”作爲翻譯批評的新模式。她的學生漢斯則擺脫以原語爲中心的等值論的束縛,在《翻譯理論基礎概述》一書中,正式提出目的論這一概念,它也是功能學派的基礎理論與核心理論。他認爲:任何翻譯行爲都是由翻譯的目的決定的,所有翻譯活動所要遵循的首要原則就是目的原則,即“目的決定翻譯策略”。[Jeremy Munday,2012]二十世紀九十年代,20世紀90年代,諾德對翻譯進行了新的詮釋,這也是對弗米爾理論的進一步完善。諾德在其著作中強調: “翻譯就是要創作使其發揮某種功能的譯語文本,它與源語文本保持的聯繫將根據譯文預期或所要求的功能得以具體化。翻譯能使因客觀存在的語言文化障礙而無法進行的交際行爲得以順利進行。”從而,我們可以認爲,翻譯是一種交際行爲,交際行爲的目的決定了翻譯的過程,並且進一步決定譯者在這個過程中所採取的翻譯策略。譯者應當以讓譯文達到譯入語文化中的交際功能爲目的,這也是指導翻譯活動如何開展的主要原則。[胡冬寧,2010]

  3、書名翻譯的目的論原則

“書名是一本書的靈魂,使之不朽;是一本書的廣告,使人對之趨之若鶩。”好的書讀後令人回味無窮,再難忘記。好的書名譯名能使名篇佳作爲全世界人民所喜愛,使外國文學經典像本國的文學經典一樣廣泛流傳。外國名著譯本的受衆即預期讀者是喜愛讀書、對外國文化興趣濃厚、希望瞭解外國文化的中國讀者,他們有着自己獨特的文化背景知識,對譯文的期待以及交際需求,而且這些期待和交際需求會不斷變化。在國文化不斷走出國門的同時,他們更希望讀到“原汁原味的”的著作,並在閱讀過程中,加深對外國文化的瞭解。因此,外國名著書名翻譯的目的就是:1)向讀者推銷外國名著,給譯者自己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2)向讀者介紹外國文化。

在翻譯書名時,除了要以目的原則爲最高準則外,還應遵循另外兩個原則。一個是連貫性原則,指譯文必須符合語內連貫的標準,即譯文具有可讀性和可接受性,能夠使接受者理解並在譯入語文化及使用譯文的交際語境中有意義。忠實性原則指原文與譯文之間應該存在語際連貫一致。這兩大原則的使用取決於目的性原則。

  4、目的論指導下的書名翻譯方法

在目的論者看來,評判翻譯好壞的標準是充分性而非等值性,翻譯方法是否恰當就看譯文能否在譯語語境中充分實現翻譯的目的及滿足讀者的需求。而翻譯目的和讀者需求都會隨時代的發展改變,爲了使譯名更容易爲讀者所接受,譯者就要相應採取更爲靈活的翻譯方法。翻譯方法大致分爲以下幾種:

4.1音譯法。音譯是用發音近似的漢字將外來語翻譯過來的這種用於譯音的漢字不再有其自身的原意,只保留其語音和書寫形式。[李玲、李豔,2012] 這種方法尤其適用於以人名或其他專有名詞做書名的。如法國作家伏爾泰的Candide(英文爲Candid),傅雷先生將其譯爲《老實人》,但我認爲孟祥森的譯名《憨第德》更佳,首先音譯讓讀者一望即知此乃外國文學,其次“憨”字發音近似“Can”,可令讀者看到一個簡單、真實的青年,引起讀者閱讀興趣。這時,譯者的目的得到了較好的實現。

4.2直譯法。直譯能把源語的修辭格、俗語、文化典故等儘量保留下來,讓譯文讀者更直接地感受異域文化。而有些在源語中能引起讀者好奇心、給人以形象衝擊的書名直譯成另一種語言也會有相似的效果。[湖冬寧,2010] 因此,當直譯書名既能體現書本內容與主題,也不會造成誤解時,直譯無疑是極好的。例如Mark Twain的The Prince and the Pauper 《王子和貧兒》,Michael Blake的 Dances with Wolves《與狼共舞》。Ernest Hemingway的A Farewell to Arms 被廣泛譯爲《永別了,武器》,該書的主題是反對帝國主義戰爭、厭戰從書名就可知曉,而舊譯名《戰地春夢》不夠凸顯主題。

4.3意譯法。當直譯難以實現譯者的目的時,就需要意譯了。意譯就是根據原文的大意來翻譯,不保留原文形式,但要求正確表達原文的內容。如Daniel Defoe的Robinson Crusoe《魯賓遜漂流記》,William Faulkner的The Sound and the Fury《喧囂與瘋狂》,Thomas Henry Huxley的Evolutionand Ethics and Other Essays《天演論》。再如:Emily Bronte的Wuthering HEights 譯爲《呼嘯山莊》。舊的譯名如《魂歸離恨天》、《咆哮山莊》,前一種不能表達出男女主人公之間第一種譯法帶有濃厚的宗教宿命論色彩, 不能表達兩個青年男女主人公之間濃烈又悲愴的愛情,而“咆哮”二字與全文濃厚的浪漫主義色彩不符,因而, 《呼嘯山莊》這一譯名更爲恰當。

4.4改譯法。當直譯和意譯都不能夠實現譯者的目的時,譯者就需要進行改譯。這要求譯者需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進行改造翻譯,使其譯名更加吸引讀者。[李玲,李豔,2012] 如Margaret Mitchell的Gone with the Wind 被譯爲《飄》。再如Slack是一本關於如何管理公司的書,可是如果按slack 這個詞的字面意思“懈怠的、慵懶的”來翻譯似乎難以吸引讀者,於是譯者把它譯成《別讓員工瞎忙》,譯名似乎完全背離的原文的意思,但這個書卻能夠引起讀者的好奇心,這本書在我國也很暢銷。[湖冬寧,2010]

  5、小結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書名的翻譯帶有很強的目的性。翻譯目的論的核心是“翻譯目的決定翻譯手段”,不管翻譯採用哪種方法,只要能在翻譯中充分實現翻譯目的並滿足讀者的需求的都是好方法。所以譯者在翻譯時,一定要恰當地選擇翻譯策略和方法,以更充分地實現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