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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陝西省會計從業資格證省內調轉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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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系統爲陝西省會計從業資格持證人員省內調轉申請平臺

2014年陝西省會計從業資格證省內調轉申請須知

二、申請對象

在陝西省行政區域內合法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跨市調轉的持證人員。

三、調轉流程

1. 持證人員申請調轉時,首先在會計人員服務平臺中核對陝西省會計管理系統中記載的基礎信息和繼續教育情況,覈對無誤後,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調轉信息,並分別打印《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和《陝西省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繼續教育信息表》各一式二份,由本人簽字確認後攜帶相關資料(第三部分羅列的資料)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轉登記;

2. 經調入地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對上述材料審覈無誤後,予以辦理調轉登記手續並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打印記載;

3. 持證人員在30個工作日內需攜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到調入地所屬會計管理機構辦理調轉登記;

4. 持證人員發現基礎信息有誤或有變更事項的,應進行會計從業資格變更申請,並由本人提供相關證明,經從業資格證書所屬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審覈後,依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予以辦理更正或變更;

5. 持證人員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時,未按規定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的,需在調出地補齊後,方可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手續;

6.凡由委託代理人辦理調轉的,除攜帶以上資料外,還需持申請人親筆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請點擊這裏下載委託書 。

四、申請時所需攜帶的資料

1.《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2. 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一式二份並由本人簽字確認;

4. 有單位的需提供所在工作單位開具的會計工作證明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複印件(加蓋公章)或法人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公章)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公章),無工作單位的需提供戶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五、填寫信息注意事項

1. 登記人員須仔細填寫個人登記信息,內容務必真實,否則將無效;

2. 表中所有內容請根據提示逐一填寫;

3. 調入單位已確定的“調入單位名稱”項填寫工作單位全稱,未確定的填現居住地地址或暫住地地址;

4. 調入地所在會計管理機構開通網上預約功能的必須先在網上進行調轉預約後,方可打印《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

5. 打印用紙必須爲A4打印紙。打印時,請先在瀏覽器的【文件】→【頁面設置】中將上下左右頁邊距按照頁面提示進行設置,然後直接單擊頁面中的【打印】按鈕進行打印。

附:請點擊下載委託書

說明:因考試政策和考試內容的不斷變化與調整,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佈的內容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