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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陝西省會計從業資格證外省調入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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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系統爲陝西省會計從業資格持證人員申請外省調入申請系統

2014年陝西省會計從業資格證外省調入申請須知

二、申請對象

持有外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從外省調入陝西省的會計人員。

三、申請調入工作流程

1. 持證人員申請調入時,訪問“陝西會計”(網址:http://snkj.sf.gov.cn),進入“證書調轉業務——外省調入申請”。持證人員首先在平臺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和實際調入單位填寫調入登記信息並上傳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

2. 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在持證人員填寫外省調入申請後,登錄財政部調轉平臺對持證人員外省調入申請信息進行覈對,無誤後將電子信息導入本地管理系統。

3. 持證人員應在檔案信息導入後,持相關證明材料(指上述提到的申請時所需攜帶的資料)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

4. 持證人員身份證號與調入地已有持證人員身份證號重複的,應及時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進行確認。如情況屬實,應依法到相應行政機關變更身份證號和從業資格證書檔案號後,重新辦理調轉手續。

四、申請時所需攜帶的資料

1.《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2. 有效證件(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原件和複印件;

3. 原會計管理部門開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

4. 《陝西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入申請表》並由本人簽字確認;

5. 有單位的需提供所在工作單位開具的會計工作證明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複印件(加蓋公章)或法人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公章)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公章),無工作單位的需提供戶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五、填寫信息注意事項

1. 登記人員須仔細填寫個人調轉登記信息,內容務必真實,否則將無效。

2. 表中所有內容請根據提示逐一填寫。

3. 輸入的姓名必須與有效證件上的“姓名”一致。

4. 調入單位已確定的“調入單位名稱”項填寫工作單位全稱,未確定的填現居住地地址或暫住地址。

5. “調出地”或“調入地”項應填寫到縣級;“調出單位”爲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後勤部、鐵道部(以下簡稱中央管理單位)管理的單位的,“調出地”項應填寫中央管理單位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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