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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商人的別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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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傳統之一是許多行業都有“祖師”。如木匠中的魯班,教師中的孔子等等,每每被後人提及,有口皆碑。遺憾的是:商人的祖師白圭卻早已被人遺忘。
    據《史記·貨殖列傳》記載:白圭是周代人,經營有方,樂觀時變。昌言“吾治生產,猶伊尹、呂尚之謀,孫、吳用兵,商鞅行法是也。”遠在兩千多年前,白圭已經提出“人棄我取,人取我與”和薄利多銷的原則,並指出商人應具備“智勇仁強”四項基本條件。循名責實,白圭豐年買進糧食,供應絲漆。蠶繭上市時則收購絲織品而供應糧食,把生意做得十分紅火。白圭不僅勤于思考善於應變,還能“薄飲食,忍嗜慾,節衣服,與用事僮僕同苦樂。”是故司馬遷贊曰:“蓋天下言治生祖白圭。”“治生”就是經營家業,謀生計。司馬遷在此指經商貨殖。
    無奈高瞻遠矚若太史公者,在130卷《史記》中亦將《貨殖列傳》排在第129位,後面僅有一篇類乎跋語的《太史公自序》,實際上已將商人列爲最後,可見輕商的觀念早巳形成,決非偶然。
    清代趙翼《陔餘從考·九儒十丐》中記載:“鄭所南又謂元制: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獵、八民、九儒、十丐。”元代謝枋得《送方伯載歸三山序》又曰:“七匠、八倡、九儒、十丐。”儒生位於娼妓和乞丐之間,雖欠雅觀,畢竟未入卑賤者流,但“商”連列名的份兒都沒有,只能並人“民”的門下。
    《管子》曰“士農工商”四民是國之石民。可這四根柱石中,“商”依然是列在最後。“一解市頭語,便無鄰里情。”“莫作商人婦,金釵當十錢。”“巢許蔑四海,商賈爭一錢”——古代當權者或是囿於對商業貿易的認識有限,或是力保自然經濟的統治地位,亦或是爲了抑制商品經濟對封建社會的侵蝕和解體作用,因此,無不重唱“重農輕商”的老調,處心積慮地將農、工、商的有機聯繫割裂開來,使起源很早的我國商品經濟走上了一條百步九折的艱辛之路,影響直至今日。
    “商人”一詞被《辭源》解釋爲“贖賣貨物求利的人”,例子爲《左傳·僖公三年》中“鄭商人弦高將市於周”。殊不知弦高恰恰是春秋時著名的愛國商人。鄭穆公元年(前627年),弦高路經滑國(今河南偃師東南),遇上前往偷襲鄭國的秦軍,弦高假託君命以四張熟牛皮及十二頭牛犒勞秦師,並速派國人回鄭告急。後來秦將見鄭國已有準備,隨即退了兵。鄭穆公以保國之功賞之,他拜而不受,率族徙居了。可見這位“商人”並不是只知一己私利的所謂“買賣人”。
    商人在過去總稱爲“商賈”。《周禮》:“六日商賈,阜通貨賭。”鄭玄注:“行曰商,處曰賈。”意即贖賣之類與“行”有關的叫做“商”,而坐以售貨等可以“不動”者叫做“賈”。漢代王符《潛論》卷一“商賈者,以通貨爲本,以鬻奇爲末”。說商人以貨物流通爲本,以販賣奇珍等急用之物爲末。
    市肆中的商人則稱爲“市賈”。《左傳·昭公十三年》:“同惡相求,如市賈焉。”對商人的厭惡溢於言表。小商人又叫“商販”,現在多指那些現買現賣的做小生意者。碧野《鹽湖之夜》:“十七歲上,他就跟着一個商販當小夥計進了新疆。”
    古代城邑之中集中買賣貨物的場所叫“市井”,後代指商人,所以,商賈又叫“市井”、“市井人”。南宋鮑照《行樂至城東橋》:“擾擾遊宦子,營營市井人。”也是將商賈視爲營營苟苟、寸利必爭之人。
    小商販則又低一等,叫“市井徒”。唐代李密《淮陽感舊》:“樊噲市井徒,蕭何刀筆吏;一朝時運會,千古傳名諡。”雖不無“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褒揚,也仍然流露出對“市井徒”和“刀筆吏”的輕視。
       “市儈”原爲對中間商的稱呼,後成爲唯利是圖的商人特稱。《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七回:“你想市儈要人官場,那裏懂得許多。”
    店主、經理又叫“掌櫃”或“掌櫃的”。曹禺《北京人》第二幕:“這個地方沒有一個掌櫃的我不熟。”
    “散商”二字有兩個意思。一是清代官府於壟斷行業特許商人中指定一二殷實富戶爲首領,稱爲“總商”,其餘則爲“散商”。二是鴉片戰爭前廣州的英國東印度公司以外的外國商人,即所謂“自由”商人,也叫“散商”,又稱“港腳”。清代魏源《籌海篇》四:“西洋互市廣東省十餘國,皆散商無公司,惟英吉利有之。”“散商者,各出己資,自運自集,利害皆一人獨當之。”
       利用地區間價格的差異,從事商品販賣以獲利的單人商販舊稱“單幫”,因其未加入商業行幫而得名。京劇《蘆蕩火種》(後來改編後名爲《沙家浜》)中阿慶嫂對胡司令說丈夫阿慶“又到上海跑單幫去了”。
       同時,往來於各地運貨販賣的商人又叫“客商”。《三國演義》第七十五回:“江邊烽火臺上守臺軍盤問時,吳人答曰:‘我等皆是客商,因江中阻風,到此一避。”’流動的商人又叫“商旅”或“行商”。唐代元稹《遭風》詩:“自嘆生涯看轉燭,更悲商旅哭沉財。”
       “老闆”又作“老版”,指工商業的業主及其代理人。魯迅《書信集·致鄭伯奇》:“版稅請交內山老版。”夏衍《包身工》:“除了老闆之外,大概很少有人知道她的姓名。”在解放前,“老闆”還是對於不相識者的敬稱,解放後幾近絕響。自商品經濟大潮滾過,“工農兵皆學商”,“老闆”一稱又成爲許多行業的通稱。比老闆氣魄小一點的是“店主”或叫“店東”,是舊時對店鋪主人的稱呼。
       大富豪古稱“豪民”。《漢書·食貨志》曰:“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即收成對半開。
       對某一地方或某一行業的有勢力的人則稱爲“大亨”。李鏡池《周易·通義·乾》:“亨,通也。”做生意當然要圖個大吉大利,所以當初“大亨”二字並無貶意,只是後來由於對貧富不均的反感,才使其漸漸染上貶義。
       晉代葛洪《抱朴子·擢才》:“結祿玄黎,非陶猗不能市也。”“陶猗”指古代富人陶朱和猗頓,而“結祿”、“玄黎”都是寶玉名,意爲結祿玄黎一樣的珍寶,不是陶猗那樣的鉅富是買不起的。
       “陶朱公”指春秋時越國大夫范蠡。范蠡幫助越王勾踐滅吳後,棄官遠去,至陶,自稱陶朱公,經商致富,後人便以“陶朱公”代稱富人了。如此看來,深通“狡兔死走狗烹,飛鳥盡良弓藏”道理的範大夫反倒是最早“下海”的先軀了。
       在大工業社會,壟斷了某種事業的鉅商又稱爲“大王”,如“石油大王”、“橡膠大王”等。茅盾《子夜》說:“就是公債大王趙伯韜,有名的大戶多頭?”
       舊時居於買賣雙方之間,從中撮合以獲取佣金的人舊稱“儈”、“牙人”、“牙郎”。范文瀾等著《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二章第五節:“牙人招攬買辦,協議物價,官府和商人交涉。有時也使牙人出面。”《舊唐書·安祿山傳》:“及長,解六蕃語,爲互市牙郎。”“六蕃”是唐代對北方少數民族的總稱。“互市”指民族與國家之間的貿易活動。所以牙人又被統稱爲“牙商”、“互市牙郎”。據宋代劉邡(bin音賓)《貢父詩話》中說,這種“經紀人”原來稱爲“互郎”,主互市,“唐人書互爲牙,因訛爲牙。”可見“牙人”乃“互人”之誤,並非因“伶牙利齒”而得名。
最能體現“輕商”傳統的是一組與“末”字相連的別稱。
       “末”者,不重要,非根本,在最後之謂也。舊時,工商業被稱爲“末業”、“末生”。“末業”漢代以後多指商業。史記《貨殖列傳》:“夫用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繡文不如倚市門,此言末業,貧者之資也。”意爲窮人要脫貧致富,務農不如做工,做工不如經商,正如從事刺繡的不如開店賣繡晶一樣。這就是說所謂末業即經商,是貧民藉以求富的途徑。《管子·重令》曰:“菽粟不足,末生不禁,民必有飢餓之色。”似乎一發展工商業必然導致民衆的貧困,這種觀點暗含着“無商不奸”的片面。 基於此類觀念,從事工商業而獲得利益叫作“末利”,經營商業而致富又叫“末富”。《史記·貨殖列傳》又說:“是故本富爲上,末富次之,奸富最下。”與“奸富”即發昧心財相比,“末富”還遠遠算不得“末路”矣!
 

古今商人的別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