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英語學習 > 英語考試 > 英國大學申請被拒還有緩嗎?

英國大學申請被拒還有緩嗎?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7.71K 次

英國大學的拒信,一石激起千層浪,也引出了背後錯綜複雜的文化衝突。瞭解英國教育和文化,拒信也是一個不錯的角度,儘管事情讓人感覺很憋屈。當中國人的彈性遇到英國人的剛性,又是個什麼結果呢?有規定的,按規定來,儘管也有例外。

英國大學申請被拒還有緩嗎?

中國教育電視臺《留學爲你來》欄目邀請我作爲嘉賓錄製名爲《留英拒信揭祕》的節目。拿到這個題目,感同身受,爲申請英國大學的同學們、充滿焦慮的家長們捏把汗。其實,中國與英國思維模式、文化傳統的碰撞,就是從一封拒信開始的。

我留學英國取得碩士學位後,就開始了十幾年的英國大學國際辦公室的工作,後來工作地點從英國移到了國內,在中國辦公室任職,耳聞目睹的英國大學offer那些事兒也不少,拒信是其中最悲催的一幕。考慮到中國留英市場,碩士研究生申請佔比很高,以下的案例和分析都圍繞着這個市場細分展開。

拒信的理由:堅硬的入學標準

一般而言,拒信的大體意思是申請人不符合錄取標準,有些時候會指明具體原因。理論上說,英國大學需要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包括:國內大學畢業證和學位證、國內本科階段成績單、雅思成績、推薦信、個人陳述。其中無論哪個環節不符合英國大學的要求,都無法得到錄取通知書。

從實際操作和結果看,因爲推薦信、個人陳述而沒能拿到offer的機率是非常低的,而前3項是重中之重,負責審覈申請的英國大學錄取辦公室(Admission Office)的工作人員會按順序檢查材料,遇到不符合標準的地方,就不再往下看了。這反映出英國大學對申請人學術水平的重視程度。

在英國使館文化教育處(British Council)組織線上講座《英國大學排名與申請中的誤區》時,我特別講到,英國大學的錄取幾乎是標準化的,幾乎沒有任何靈活度可言,也沒有太多主觀決策的參數。

近年來,英國大學根據中國大陸市場申請量激增的現實情況,在官方網站上列出的中國大陸學生錄取標準越來越細化,而且是公開透明的,並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樣,只掌握在少數留學中介手裏。而這些列明的錄取標準,一般來說沒有“伸縮”的餘地,因此,需要在申請前,充分領會英國入學要求的相關規定,而不是“鋌而走險”。

比如,排名相對較高的英國大學或專業,平均分要求一般是80分以上,對國內“985”或“211工程”大學的學生,有特殊照顧,可以寬限到75分,而低於標準線一分或兩分的是不予考慮的,除非該專業招生情況不好,臨時性地做出調整,而這種臨時性的“放鬆”是不會在大學官網或留學中介的展會上公佈的。

拒信的“威力”:徒勞的執着

英國大學對錄取標準的“嚴控”,幾乎達到令人髮指的地步。

我曾經工作過的一所英國大學,要求碩士申請者的大學本科階段就讀於中國前300名的學校,“三本”院校不予考慮,財經類和經濟類的專業,還根據畢業院校的排名規定相應的專業平均分數線。在招生過程中,很多中國學生和家長遞交申請後,還是希望與英國校方直接見面,通過面試達到“留個好印象”“額外加分”的目的。

其實,這一招兒對英國大學幾乎沒有作用。申請者即使現場表現再好,“印象分”再高,如果畢業院校、成績有問題,還是不能入學。

我曾遇到一個平均分90分以上、在全國英語大賽中獲得前3名的女生,她很想去我在的英國大學攻讀英語教學專業(TESOL),網上申請後她收到了拒信,原因是她的本科院校排在全國500名以後,不符合要求。這個女生是國內大學的優等生,在英語面試過程中,我覺得她的水平比之前面試的那些“985”“211工程”大學的學生好上10倍,但仍然無濟於事。

不可否認的是,英國大學“一刀切”的錄取政策很可能將一些優秀學生拒之門外。面試不行,把“個人陳述”部分寫得漂亮些,來打動英國大學招生辦公室,行不行?還真不行。

很多美國大學的錄取標準帶有比較明顯的主觀色彩,他們非常看重學生的個人陳述部分。美國人鼓勵申請者的個性、長遠規劃、成績之外的其他能力的展示,一些成績平平但特點突出的中國學生因此完成了“逆襲”,進入美國名校。

不過,在英國大學這邊,這種情況極少發生,個人陳述基本上不具備“力挽狂瀾”的功用,最多隻能錦上添花。

上面這兩招都不靈了,能不能疏通疏通關係呢?也不能。

一次,我工作的英國大學與國內合作院校會議結束後,中方隆重接待,吃的是山珍海味,喝的是瓊漿玉液。酒過三巡,菜過五味,國內大學領導與英方副校長私下聊着,希望幫當地教育廳領導的孩子解決一下留學問題,還特意說,學生條件不錯,只是分數稍稍低了一點兒。

酒桌上被託辦的事,英國人不置可否,事後再提起,回覆一般是“你最好與×××聯繫,我不負責這項業務”。即使託對了人,答覆也常常是“按照學校的入學規定……”吃了也白吃。

奇葩的拒信:英國大學的“霸王條款”

收到拒信,學生、家長、留學中介都不痛快,爲了給各方一個更明確的交代、更合理的“臺階”,總要與英國人理論理論。當然,理論是允許的,但結果又能如何?我多年前遇到的一件事,能夠看出英國大學的“冷酷”。

國內合作院校的兩個同班同學,學校背景、學習成績、雅思成績等,幾乎不相上下。在申請過程中一個拿到了offer,另一個卻被拒了。被拒的一方自然很懊惱,通過學校的國際辦公室向英國大學寫信,詢問怎麼回事,而且把另外一個同學的材料作爲附件也發過去了。

英方回信說,“維持原判”,因爲每個申請人的具體情況還是有差別的。這個看起來完全站不住腳的理由,自然招致被拒學生繼續理論。拖了很長時間,英國大學回信,內容與上一封回信一模一樣。

事後通過私下了解才知道,原來英國大學發出的那個offer實際上是個錯誤,應該是操作失誤,但發出的offer不能輕易收回,而對其他類似背景的學生當然要“堅持原則”,不給offer了,而且英國大學絕不可能爲此而道歉。

文化衝突最大的拒信,發生在不同英國大學錄取標準的差別上。同一個學生,同時申請了綜合排名前10名的一所英國大學以及排名前30名的另一所英國大學,結果大跌眼鏡,前10名的學校給了offer,前30名的給了拒信。而這個學生表示一定要上前30名的這所大學!於是他委託了留學中介開始理論,並在郵件中附上了前10名大學的offer。

這個前30名大學回復的大體意思是:“祝賀你得到了某某大學的offer。但很可惜,你沒有達到我們學校的錄取標準,很遺憾,你沒有被錄取。”不同學校的標準不同,這也能看出不同學校的優勢和實力。

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則,英國人不會以學校的排名來衡量錄取標準的高低,同時,他們的潛臺詞是:我招生的尺度由我自己定,別人怎麼樣,與我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