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英語閲讀 > 英語文化 > 試論言語行為理論綜合評述

試論言語行為理論綜合評述

推薦人: 來源: 閲讀: 1.43W 次
試論言語行為理論綜合評述
論文摘要:人們對於語言本質的討論從來沒有停止過,英國哲學家奧斯汀提出的言語行為理論是其中一項重大突破,美國語言哲學家塞爾在繼承和批判奧斯汀理論的基礎上發展了言語行為理論並提出了間接言語行為理論,從而提出了一套完整的言語行為理論。
  論文關鍵詞:言語行為理論;語言;世界
  一、引言
  很久以來,哲學家(或邏輯實證主義者)所持的一種假設是:陳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狀態,或是陳述某一事實,兩者必居其一,別無他用,而陳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陳述只能是真實或者是謬誤。哲學家歷來關心的只限於陳述的可驗證性,即如何驗證某一陳述是真實的或是謬誤的,以及如何規定某一個真實的陳述必須滿足的條件等。
  語言學家奧斯汀則認為有時沒有必要也無從區分語句的“真”或“假”,因為有些句子一説出來就是一種行為,而行為只有適當不適當之分,沒有真假之分。由此他提出了言語行為理論。奧斯汀的理論第一次在西方學術界把言外之意正式提上了議事日程,在學術界引起了較大的反應。
  二、奧斯汀言語行為理論的基本主張
  奧斯汀在30年代後期已經形成有關語言施事使用的想法,並在1946年的“他人的心”一文中首次公開表露了這一想法堅持語言的使用方式是有限的,並把語言的使用劃分為兩類,即”記述話語”和”施事話語”並對言內行為和言外行為作了區分。由於行為主義語言觀總是試圖從他人處獲得行為效果,而沒能對其運作機制加以細分,從而顯得過於籠統,奧斯汀的言語行為理論恰好彌補了這一缺陷,把傳統的語言哲學研究向前推進了一大步,使人們對語言的關注焦點由語義的真值界定轉向了語用範疇。
  言語行為理論的基本出發點是:人類語言交際的基本單位不應是詞、句子或其他語言形式,而應是人們用詞或句子所完成的行為。説話人只要説出了有意義、可被聽話人理解的話,就可以説他實施了某個行為,這個行為叫做言語行為。任何一種語言裏話語的數量從理論上講都是無窮的,但人們運用這無窮的話語所能達到的交際目的的種類則是有限的。言語行為的本質就是交際者藉助話語傳達交際目的或意圖。不論我們是在向他人提出請求或者是在向他人道歉,只要所説的話語傳達了一定的交際意圖,完成了一定的功能,我們就是在實施言語行為。
  在《以言行事》中奧斯汀首先區分了表述性和施為性話語。表述性話語指陳述、描寫事情的過程或狀態;施為性話語則具有行事能力,説出來就是一種行為,可以表達許諾、道歉、指責、感謝、祝賀等。例如:Ivisitheronceamonth.它的意思並不是“我”現在去拜訪她,而是陳述“我每月去拜訪她一次”這樣一個事實,所以它是表述性話語。而Iadvisehimnottogiveuptrying.這句話不是要陳述“勸告”這件事,而是説話人“我”在説話的過程中實施了“勸告”這個行為,所以它是施為性話語。兩者在性質上有很大的區別,表述性話語是描寫某一事件的過程或狀態,因而有真假之分。施為句是用來實施某種行為的,説話本身就是在做一件事,因此無真假之分,但有合適不合適之分。
  隨着研究的深入,奧斯汀又把施為句分成顯性施為句和隱性施為句兩類。顯性施為句即原先所説的施為句(該句子的主要特徵為:主語是第一人稱,時態是現在時,謂語動詞是行事動詞)。隱性施為句則指不具備上述特徵的許多其他種類的語句。這類句子大都可以加上顯性施為句所具有的語言特徵而變成顯性施為句。在此基礎上,奧斯汀又把人們説話時所實施的言語行為分作三類,即言內行為、言外行為、言後行為,或稱言語行為三分説。言內行為是説出詞、短語和分句的行為,它是通過句法、詞彙和音位來表達字面意義的行為。言外行為是表達説話者的意圖的行為,它是在説某些話時所實施的行為。言後行為是通過某些話所實施的行為,或講某些話所導致的行為,它是話語所產生的後果或所引起的變化,它是通過講某些話所完成的行為,每一個話語都同時完成三種行為。
  此外,奧斯汀把言外行為分為五類:裁決類、表述類、承諾類、行動類、行使類。

  三、塞爾對言語行為理論的發展
  塞爾批判地繼承了奧斯汀的分類,把言外行為分為“新五類”:1)斷言類和闡述類:這類以言行事行為表示説話人對某事作出一定的表態,對話語所表達的命題內容作出真假判斷。它的適從方向是説話人的話語符合客觀現實,説話人的心理狀態是確信的。2)指令類:這類以言行事行為表示説話人不同程度地指使聽話人做某事。它的適從方向是現實發生變化,以使用説話人的話語;説話人在心理上的需求是希望和需要;話語的命題內容總是讓聽話人即將做出某種行動。3)承諾類:這類以言行事行為指説話人對未來的行為作出不同程度的承諾。適從方向是讓現實發生改變,以適應説話人的話語;説話人的心理狀態是懷有意圖;話語的命題內容是説話人即將做出某一行動。4)表達類:這類以言行事行為指説話人在表達話語命題內容的同時所表達的某種心理狀態。它沒有適從方向,因為説話人在表達這類行為時既不試圖改變客觀現實以適從説話人的話語,也不希望話語符合客觀現實。不過,實施該行為的前提是話語命題內容的真實性。5)宣告類:這類以言行事行為指話語所表達的命題內容與客觀現實之間的一致。它的適從方向是讓客觀現實符合説話人的話語,同時又讓話語適應客觀現實,它不需要真誠條件。説話人可以通過宣告類行為改變有關事物的狀況和條件,因而它不同於其他類型的以言行事行為。但宣告類行為往往需要考慮一定的語言外因素,即合適條件,比如要宣告某人為公司總裁,我們就要考慮宣告人的特殊地位、權力等因素。
  塞爾於1975年提出了間接言語行為這一特殊的言外行為類型。他的依據是:顯性的言外之力可以根據施為動詞來識別;陳述句、疑問句和祈使句(命令句)這三種主要句型通常表達各自言外之力,即陳述、疑問和命令。他把這種與語句類型相聯繫的言外之力稱為字面言外之力,而把不具備這種聯繫的言外之力稱為間接言外之力。舍爾認為,在間接言語行為中,説者依賴他們彼此分享的語言的和非語言的背景信息,加上聽者一方的一般推理和推斷能力,説者與聽者所交流的要比説者實際説出的多。
  塞爾在理論上説明了如何通過次要以言行事行為來實現首要以言行事行為,並認為次要以言行事行為是字面上的,而首要以言行事行為不是字面上的。間接言語行為可分為規約性的和非規約性的兩種。規約性間接言語行為的重要特徵是,它的間接言外之力在某種程度上已經固定在語言形式中,併為人們普遍接受;在使用中,發話者和受話者可能沒有意識到它的字面言外之力,而非規約性間接言外示力行為更為複雜和不確定、更依賴於背景知識和語境。
  四、言語行為理論的意義
  言語行為理論在人腦、語言與世界三者之間架構起一座橋樑。從語言與世界這一外在的關係來説,語言作為一種行為直接參與到改造世界的實踐之中,從而使人類思想凝固、鑲嵌於世界的圖景之中。從人腦與語言這一內在的關係來説,它可以通過人腦的意想狀態激發出豐富的思想內容。言語行為理論的提出。
  使語言具有了三種功能:作為傳統意義上的語言它是表達世界的一種途徑,作為人類特有的一種行為它是創造世界的一種工具,作為一種派生的意向性它又是心智加工的一種產品。因此,在言語行為視野下,語言就成為協調內、外兩個世界的有效方式,成為可以跨越任何邊界的一種特殊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