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英語閱讀 > 英語文化 > 河北2014會計從業資格財經法規預測試題二(9)

河北2014會計從業資格財經法規預測試題二(9)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1.06W 次

四、簡答題

河北2014會計從業資格財經法規預測試題二(9)

1.答:(1)強制性;(2)標準性;(3)普遍適用性;(4)預測性。

2.答: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規定行爲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情節輕微,危害性不大,按《刑法》的有關規定不夠成犯罪的,應當依照《會計法》的有關規定,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對有上述違法行爲的單位負責人,可以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這裏所說的有關單位,是指其上級單位和行政監察部門。

3.答: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密切聯繫表現在:(1)根本目標一致,兩者的目標都是爲單位利益和國家利益更好地聚財、理財、用財、生財,更好地爲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2)根本任務相同,兩者都是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工具,都是規範和加強會計工作,搞好會計管理、會計覈算、會計監督的管理手段,任務都是爲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的;(3)調整對象相同,都是會計行爲規範,都是規範會計工作主體的會計行爲;(4)反映的意志相同,都是社會主義性質的,反映的都是以執政黨爲代表的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共同的國家意志和利益,都是體現統治階級意志要求的會計行爲規範。

五、綜合題

1.【答案提示】

(1)該企業會計人員對負責人“許盈不許虧”的要求未予拒絕,而採用變更會計處理方法,調節財務會計報表的數據,對外報送虛假財務會計報告,違背了“誠實守信”、“客觀公正”、“堅持準則”的會計職業道德要求。

(2)該企業負責人違反了《會計法》中“不得指使、強令會計人員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規定。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該企業會計人員違反了《會計法》中“各單位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不得僞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報送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的財政部門給予通報,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會計人員應當吊銷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不符合規定。根據會計法律制度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要求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不當或不實的審計報告。註冊會計師應當從客觀、公正、保持獨立性原則出發,對委託人要求其出具不當或不實的審計報告,應當予以拒絕。

2.【答案提示】

(1)限額領料單具備了記賬憑證的基本要素,所以可以用限額領料單代替記賬憑證,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

(2)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覈、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而該企業出納人員兼任了應付賬目的登記工作,不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要求。

(3)該經濟事項屬於企業內部資金使用問題,不屬於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所規範的內容,企業這麼做,是完全可以的。

(4)根據會計權責發生制原則和收入與費用相配比的原則,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應作爲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