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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一期廣東汕頭市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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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2016年第一期廣東汕頭市直會計從業資試報名2月15日起》獲悉,2016年第一期廣東汕頭市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2月15日-2月23日(額滿爲止)。現場確認時間:2月24日-2月2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受理),准考證打印時間:3月21日-3月25日,具體考試場次及時間以准考證載明時間爲準(電腦自動編排,不能更改)。

報考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人員,可以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2016年第一期廣東汕頭市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因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舞弊的人員,2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報名對象。以下人員可報考市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1、省屬在汕、市屬行政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和國有(控股)企業的在職人員;

2、省屬在汕、市屬院校全日制在校學生;

3、因南澳縣目前未設考點,其考生可報考市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