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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英語四級需要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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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英語四級需要什麼條件

英語四級報考條件:四年制或以上修完大學英語四級的在校大學本科或研究生;同等程度的夜大或函授大學學生、大專生、研究生經學校同意,可在本校報名參考。

題型分佈
寫作
寫作(15%,短文寫作)
聽力理解 [2] 
測試內容
測試題型
題量
分值比例
短篇新聞3段
選擇題(單選)
7題
7%(每題1分)
長對話2篇
選擇題(單選)
8題
8%(每題1分)
聽力篇章3篇
選擇題(單選)
10題
20%(每題2分)
閱讀理解
1、詞彙理解(選詞填空 5%)
2、長篇閱讀(匹配 10%)
3、仔細閱讀(單項選擇 20%)
翻譯
1、漢譯英(段落翻譯 15%)
考試流程
8:50---9:00試音時間
9:00---9:10播放考場指令,發放作文考卷
9:10取下耳機,開始作文考試
9:35---9:40重新戴上耳機,試音尋臺,準備聽力考試
9:40開始聽力考試,之聲開始放音
9:40---10:05聽力考試
10:05---10:10聽力考試結束後(停止答題)收答題卡一(即作文和聽力)
10:10---11:25繼續考試,完成剩餘考試
11:25全部考試結束。
成績公佈
根據往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公佈時間間隔,一般成績會在考試結束後的66天左右公佈。
成績查詢
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成績查詢方式:考生可以通過網上免費查分和收費短信查分兩種方式進行。
考試目的
推動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貫徹執行,對大學生的英語能力進行客觀、準確的測量,爲提高我國大學英語課程的教學質量服務。
多卷多題
從2012年12月起,很多省市開始採用“多卷多題”的形式進行四六級考試。公開發表聲明的省份包括:山東省、江蘇省、遼寧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浙江省,河南省,成都和廣州市。此舉的目的在於希望使考試更加公平,更加合理。
其他相關編輯
考試組織
由國家教育部任命成立“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考試委員會由全國若干重點大學的有關教授和專家組成,設顧問二人,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專業委員會委員和諮詢委員會委員各若干人。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在學術上、組織上對大學英語考試負責。部分考務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考試委員會設辦公室作爲常設辦事機構。
考試改革
新大學英語四級考試試卷結構
就所測試的語言能力而言,試點階段的四級考試由以下四個部分構成:1)聽力理解;2)閱讀理解;3)完型填空或改錯;4)寫作和翻譯。
聽力理解部分分值比例爲35%;其中聽力對話15%,聽力短文20%。聽力對話部分包括短對話和長對話的聽力理解;聽力短文部分
英語四級的試卷結構
英語四級的試卷結構
包括選擇題型的短文理解和複合式聽寫。
閱讀理解部分分值比例爲35%;其中仔細閱讀部分(Reading in Depth)25%,快速閱讀部分(Skimming and Scanning)10%。仔細閱讀部分分爲:a)選擇題型的篇章閱讀理解;b)篇章層次的詞彙理解(Banked Cloze)或短句問答(Short Answer Questions)。快速閱讀理解部分測試的是瀏覽閱讀和查讀能力。
完型填空部分分值比例爲10%。完型填空部分採用單項選擇題型,改錯部分的要求是辨認錯誤並改正。
寫作和翻譯部分分值比例爲20%;其中寫作部分(Writing)15%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試題2018年12月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試題2018年12月(14張)
 ,翻譯部分(Translation)5%。寫作的體裁包括議論文、說明文、應用文等,翻譯部分測試的是句子、短語或常用表達層次上的中譯英能力。
2013年12月改革
2013年12月考次起,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將對四、六級考試的試卷結構和測試題型作局部調整。調整後,四級和六級的試卷結構和測試題型相同。
一、試卷描述
四級和六級的試卷結構、測試內容、測試題型、分值比例和考試時間如上表所示。
二、新題型說明
1. 單詞及詞組聽寫
原複合式聽寫調整爲單詞及詞組聽寫,短文長度及難度不變。要求考生在聽懂短文的基礎上,用所聽到的原文填寫空缺的單詞或詞組,共10題。短文播放三遍。
2. 長篇閱讀
原快速閱讀理解調整爲長篇閱讀理解,篇章長度和難度不變。篇章後附有10個句子,每句一題。每句所含的信息出自篇章的某一段落,要求考生找出與每句所含信息相匹配的段落。有的段落可能對應兩題,有的段落可能不對應任何一題。
3. 翻譯
原單句漢譯英調整爲段落漢譯英。翻譯內容涉及中國的歷史、文化、經濟、社會發展等。四級長度爲140-160個漢字;六級長度爲180-200個漢字。
三、成績
成績分爲總分和單項分。單項分包括:1)聽力,2)閱讀,3)翻譯和寫作。
考試報名
報名條件
(1)考試對象限制在普通高校內部四年制或以上根據教育大綱修完大學英語四級的在校大學本科生或研究生;
(2) 同等程度的大專生或碩士研究生經所在學校同意,可在本校報名參加考試;
(3) 同等程度的夜大或函授大學學生經所在學校同意,可在本校報名參加考試;
從2007年1月的考試開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將不再對社會考生開放,只對在校大學生開放。
報名方法
以學校爲單位自願參加,集體報名; 考試日若考生在外地實習,仍應在所在學校報名;
報名截止後,不再接受報名。
評分標準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原始分數在經過加權、等值處理後,參照常模轉換爲均值爲500、標準差爲70的常模正態分數。同時,四、六級考試不設及格線,考試合格證書改爲成績報告單。
四、六級考試單項分的報道分爲四個部分,這四個部分以及各部分所佔的分值比例分別爲:
英語四級各檔的分數分佈是:聽力(35%)249分、閱讀(35%)249分、綜合(10%)70分、寫作和翻譯(20%)142分。
總分計算公式:
計算公式
計算公式
另外四級要500分以上(包含500)可以考口語,六級要425分(包含425) 各單項報道分相加之和等於報道總分。
四、六級的單項報道分也是常模正態分數,但參照的常模是相應的單項常模。
因此,單項報道分能夠報道考生在各單項常模羣體中所處的百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