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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學英語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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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英語是個漫長又艱難的過程,但是也有很多名人有一套屬於他們自己學習英語的方法。下面是本站小編爲你整理的名人學英語的方法,希望大家喜歡!

名人學英語的方法
  名人學英語的方法

辜鴻銘(精通英、法、德、拉丁、希臘、馬來亞等9種語言,獲13個博士學位,是滿清時代精通西洋科學、語言兼及東方華學的中國第一人)

辜鴻銘小的時候極想知道《浮士德》書裏講的是什麼,但他的義父英國人布朗堅持不肯逐字逐句地講解。他說:“只求你讀得熟,並不求你聽得懂。聽懂再背,心就亂了,反倒背不熟了。等你把《浮士德》倒背如流之時我再講給你聽吧!”半年多的工夫辜鴻銘稀里胡塗地把一部《浮士德》大致背了下來。

學完《浮士德》,辜鴻銘開始學“莎士比亞”的戲劇。這樣大約不到一年,辜鴻銘已經把“莎士比亞”的37部戲劇都記熟了。辜鴻銘深厚的西方素養極得益於童年背誦《浮士德》、《莎士比亞》的經歷。他後來在北京大學教英詩時,有學生向他請教掌握西文的妙法,他答曰:“先背熟一部名家著作作根基。”辜鴻銘曾說:“今人讀英文十年,開目僅能閱報,伸紙僅能修函,皆由幼年讀一貓一狗之式教科書,是以終其身只有小成。”他主張“中國私塾教授法,以開蒙未久,即讀四書五經,尤須背誦如流水也。”

豐子愷(畫家、散文家、書法家)

他學外文的方法 是有計劃地熟讀課文,或以中譯本爲參考,熟讀原著。每天讀一新課,同時不斷地溫習舊課。

爲了加深記憶,牢固掌握所學東西,他常採取有計劃的重複的方法掌握所學的東西。如讀一篇文章,每讀一遍,在文章下面劃一筆,一筆一筆積起來,組成一個“讀”字的繁體字“ ”,即表示他把這篇文章讀了22遍。具體的辦法是這樣:第一天他把第1課讀10遍,寫下左邊的言字旁和右上的士字;第二天把第二課同樣讀10遍,再把每一課溫五遍,在士字下加寫一個四字;第三天把第三課讀10遍,第二課溫5遍,每一課溫5遍,寫下目字;第四天把第四課讀10遍,重溫第二,三課,同時把第一課再溫2遍結束,即完成“ ”字的最後兩隻腳。這樣1課課文反覆讀下去,終於在每1課下面都寫上一個完整的“ ”字像這樣22遍分4天讀,比一天讀22遍收穫更大。可見,豐子愷先生學外語是下了一番工夫的,他這種刻苦自修的精神很值得我們借鑑和學習。

林語堂(中國當代著名學者、文學家、語言學家)

林語堂認爲英文是活的語言,現代通用的語言。凡是學習英文的人務必認定這個目標,學習現代通行活用的英語(課程)。而不能將英語認爲是一門死的、固定的語言。

林語堂說:“聽講寫讀四事並重,而口講尤爲重要。“他還說:”凡談外國語教授法的人,都講到直接教授法。所謂“直接”是外國語直接表示意思,不靠本國語翻譯。因此法是小孩學話的法,故又稱爲“自然教授法”(凡僑居外地直接學外國語,也可謂直接法)。因爲抽象觀念不易直接表示,故直接法每由具體物件,如衣帽、鐘錶、耳目五官等教起,故此法又稱爲“物體教授法”。“

季羨林(語言學家、國學大師、文學家、佛學家等)

季羨林說:”如果要說學外語有“竅門”的話,歸納起來,不出以下諸端:第一,要儘快接觸原文,不要讓語法纏住手腳,語法在接觸原文過程中逐步深化。第二,天資與勤奮都需要,而後者佔絕大的比重。第三,不要妄想捷徑,外語中沒有"御道"。“

季羨林提倡的是法西斯式的學習方法,他舉例說:”據說19世紀一位大語言學家說過:"學外語有如學游泳,把學生帶到游泳池旁,一一推下水去;只要淹不死,游泳就學會了,而淹死的事是絕無僅有的。"我學俄文時,教師只教我念了念字母,教了點名詞變化和動詞變化,立即讓我們讀果戈裏的《鼻子》,天天拼命查字典,苦不堪言。然而學生的主動性完全調動起來了。一個學期,就念完了《鼻子》和一本教科書。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德國的實踐證明,這樣做是有成效的。在那場空前的災難中,當我被戴上種種莫須有的帽子時,有的"革命小將"批判我提倡的這種教學法是法西斯式的方法,使我欲哭無淚,欲笑不能。“

董世祈(臺灣大學退休教授)

查字典是學英文的日課。爲了應付一字多義的困擾,必須有一本甚至數本字典,隨時翻閱。若是懶於查字典,甚至不肯查字典,還是早早放棄學英文算了。瞭解字的前後關係。學單字時一定要知道它前後接什麼,前面用什麼動詞,後面接那個介係詞;make some coffee;keep a diary而不是write a diary. 說女人吃得少: why do you eat like a bird? 中文說”牛飲”英文是drink like a fish. 這就是中文跟英文的差別。

熊 玠(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系博士,美國紐約大學政治系終身教授)

學英文的要素在於發音:學英文而不能發音,等於白學。英文是拼音文字,既然是拼音的,怎麼可以不把音發出來呢?所以,看到一個生字,第一件事就是要把它讀出來,讀得越清楚越好。學英文不能只是記單字,必須記其用法。研究上下文及同義字的細微差別。

他強調兩點:第一,學習英文不能只記單字,必須記其用法。第二,要想真正說好寫好英文,必須能用英文思維。

夏濟安老師(臺灣大學外語系教授)

他告訴我們:”你看英文時要問自己爲什麼他要這麼說?假如是我來說的話,我大概會怎麼說?爲了瞭解這個,你就要研究它的上下文,它的細微差別。“夏老師說,”你們如果要寫英文,千萬不能夠靠翻譯,你一定要用英文去想。“他還講:“你學英文,你若不能用英文想,你就爬不了那麼高。你在英文學好之前,不要急著去寫。因爲那樣一來你容易養成從中文翻成英文的習慣。動手寫之前養成用英文想的習慣很重要。”

錢復(臺灣大學前校長,臺灣駐美代表)

如果不跟真正英文好的人交談,你的會話不會太進步。你不聽各種各樣的英文發音,老聽廣播電臺的英文發音,你以後聽講就會很吃力。閱讀呢,你逼著自己念,而且是專心貫注地。你開始大概是一個小時可以看十五頁書,很快地可以看到三十頁,最後大概不記筆記可以看到六十頁。

丁貞婉(國立中興大學外國語文學系系主任)

丁貞婉強調學外語咬字要準,要注意連音,一句話的音調可以改變這句話的意思你學一個語言,語調是最重要的。你咬字一定要清楚,但是整個句子的調子最要緊假如要學得標準,你就要專心地聽,然後你自己發音是否對也要自我檢討。學語言跟去一個人家的禮節是一樣的,就是入境隨俗。人家不用那種,我們也不能用。

  張五常學英文的方法

(一)讀書學字彙

學寫,中文與英文有三處重要不同:字彙(vocabulary)、動詞 (verb)、造句 (sentencestructure)。讓我在這三項上說說吧。記着,我的建議是從中、英的不同之處入手。

英文難學主要因爲字彙難學。有三個原因。第一是英文的字彙多。以一個知識分子常用的字而言,英文比中文多一至兩倍,而翻譯出來一個英文字大約譯爲一個又半至兩個中文字。中文是以單音字砌成的,以單字砌出變化。很多英文字的單字是以字根砌成的。中文用字根(金字旁、水字旁之類)不多。字彙多的表達能力比較強,但學起來是遠爲困難的。

一九六七年我認識了哈里·約翰遜,那位文筆流暢而發表文章最多的經濟學者。我問他:“哈里,怎麼學好寫英文呀?”他想也不想就回應:“學字彙,學字彙!”其他什麼他也不說。這是英語專業寫手的經驗之談了。

中國人學英文字彙的第二個困難,是除了名詞外,英文字一般沒有毫無差別的中文對譯。例如,名詞apple譯作蘋果是絕對的,但handsome、beautiful、pretty、Gorgeous、neat等怎樣譯呢?這些都代表着“好看”,英文的含意差別很大。我們往往要看上文下理才能肯定作者之意是什麼。字彙多,無論形容詞還是動詞,英文看似是同義的字其實有微妙的差別,往往失之毫釐,謬以千里。所以英文有Use the right word in the right place這句格言。是的,翻英、中字典而英譯中,譯出來的文章一般不知所謂。除了名詞,英文字大多要靠意會的。

試舉一個英文字彙的微妙差別的例子吧。二十多年前,我的一個讀生物的外甥寫博士論文,其中兩個實驗的結果相近,但不肯定。他試用approximately、roughly等字來形容,都不稱意。跑來問我這個舅父,我細讀上文下理,建議用in the neighbourhood,恰當。

第三個學英文字彙的困難,一般來說,是懂得一個字的解法與懂得怎樣用一個字,是兩回事。這與中文截然不同。中文字一般是懂得解就懂得用。英文是除了名詞,懂一通常不懂二,而不懂得怎樣用不算是懂。是的,你去考什麼TOEFL、SAT、GRE等試,英文字彙那部分考一百分,可能一句像樣的英文也寫不出來。

我學英文字彙的方法很簡單,但要先假設你有香港英文中五畢業的水平,或TOEFL試可以考得五百八十分左右。方法如下:

一、準備一本英文字典,一本英中字典。要平裝,小的,輕的,但字要大,要有清楚的拼音註釋。如果是精裝的,翻閱太重,要把硬封面剪掉。這是因爲你要翻查很多很多,翻得不夠快或不舒暢你就不願意多翻。

二、找幾本你有興趣讀的題材的書,要英文寫得很好的。這選書十分重要,你要多問朋友或英文老師來協助你的選擇。以每頁大約五百字算(也要選字大的版本),要選兩三本,加起來大約六百頁。

三、坐下來讀書,一頁一頁地讀下去,每個稍有不明的字要立刻查字典。千萬不要以爲一個字你慣見,以爲是懂就不查。凡是稍有疑問的都要查,一絲不苟,直至你完全明白每一個字在一句之內的解法。不要騙自己。

四、先查英語字典,清楚明白就不用查英中字典了。英中字典是英語字典不能盡釋所疑才用的。

五、千萬不要在書頁旁下注釋。一個字查一次通常不會記得,再見該字時,稍有不明,要再查。稍有不明,同樣的字出現一次查一次。一般來說,查三至五次可以記清楚而又學懂一個字。

六、清楚明白了一句,你要朗聲讀出來。不查自明之句不朗讀,只朗讀查過字典的。這是爲什麼有好的拼音註釋的字典重要。

上述的學英文字彙的方法,是學字的解法時一起學怎樣用。同字在不同句之內往往有不同的意會,所以千萬不要在書頁旁下注釋。不要把字意固定下來。一個不完全明白的字出現一次查字典一次,直至該字再出現時你不用再查爲止。

我自己的經驗,是這種徹底以明白文字內容爲準則的查字的學字彙方法,開始時每頁有二十多個字要查,要用上個多小時纔讀完一頁,但進境非常快。大約讀了一百頁,每頁要查的字下降至五六個;到了二百頁,每頁只要查三幾個。大約四百頁要查的字近於零,而六百頁就畢業了。

依照上述的學英文字彙的方法,假若你的天賦與記憶力是中等的話,我的估計是四百個小時可以畢業。每天集中地讀讀查查兩個小時,不要多。

記着,名詞不論,學英文字彙不是學中文的譯法,而是學英文本身的意會。主要是學一個字怎樣用。懂得用一定懂得解,但懂得解通常不懂得用。這是中國人學英文的一個重點,算是一個關鍵了。

(二)簡化學動詞

這裏轉談中國人學英文動詞與造句的方法,比較困難了。不是比較難學,而是比較不容易說得詳盡清楚。數之不盡的書籍教英文怎樣用動詞與怎樣造句,是教老外怎樣學的。很多很好的書籍可以參考,尤其是牛頓大學與芝加哥大學的一些經典規範。我特別喜的是e的一本名爲Elements of Style的小書,三十多年前再三讀之,獲益良多。

我沒有資格與這些專家的經典之作一比高下。雖然這些經典是教鬼子佬的,炎黃子孫也應該讀。我要說的是限於中、英截然不同,炎黃子孫學英文動詞與造句有特別的困難,因而集中在兩個不同文化的動詞與造句的不同重點下筆。集中於重要的不同點,主要是協助懂得或善於寫中文的轉寫英文轉得比較容易。

中文的動詞,字的本身沒有時間性。我們要以附加字——曾、將、了等——來表達過去或將來。英文動詞,字的本身有時間性——如加-ed或go、Went、gone等。但英文又加上“完成式”——perfect tense——變化多了,使一些書本說英文的動詞時態(tense)有九個或十二個。太複雜了。

身爲中國人,我學英文動詞想出兩個簡化。其一是英文動詞有過去,有現在,但沒有將來。例如will與would、shall與should、may與might、can與could等,都是現在或過去,沒有“將來”的。英語用動詞是:現在說將來是現在,過去說將來是過去。

用英文動詞,首先要決定的是說現在(present)、過去(past),還是“無所謂,二者皆可”。現在就用現在式,過去就用過去式,二者皆可就任擇其一,但凡是二者皆可的,選現在式是選了不變,選過去式也是選了不變,不可轉來轉去。這是說,二者皆可的,選其一之後, 要stayin one tense。這是作文章引言或結論時的最佳處理,通常選簡單現在式較簡單過去式優勝。

除了現在或過去,英文動詞有三類時態:簡單(simple)、繼續 (continuous)與完成(perfect)。愚見以爲,中國人寫英文不要花拳繡腿,不要賣弄技巧,動詞以簡單爲妙。簡單現在(simple present,如I go)或簡單過去(simple past,如I went),用之可也。事實上,簡單動態的文字最有力,雖然有時“繼續”與“完成”等動態是非用不可的。

繼續時態是指加-ing,淺而明,不需要說了。但完成時態(perfect tense)不容易。我處理完成時態(have、had,has等)是用第二個簡化。 那就是完成時態有時度(time dimension),而這是中文動詞沒有的。 英文的簡單時態是一剎那(one instant of time),過去是過去,現在是現在,沒有一段時期的時度;繼續時態也是一剎那——過去或現在繼續的一剎那,也沒有時度。I forget是現在忘記,I forgot是以前忘記,I am forgetting是正在忘記,I have forgotten是從以前到現在之間的時度中忘記了——不知何時忘記而現在還忘記。

“時度”是比較難解釋的,而“完成時態”這稱呼有點莫名其妙。不明白的讀者要從one instant of time與over time這分別去想——後者有時度,或者記着凡有since這個字或有其意的句子都有時度。

教用英文動詞的讀物甚多,大都教得對。當年我覺得動詞很難學,書本幫不到多少忙。後來我想出的方法就是上述的兩點:其一是決定是“過去”還是“現在”;其二是決定要不要表達時度——要不要給時間走一程。

(三)短句學文章

中國的文字傳統是沒有標點的。那是近於沒有句子了。我們今天讀古文是後人把一個圈一個圈加上去,把文字切斷來讀。這發展促成今天的中、英二文有不同的句子風格。用標點、分句、分段,中文沒有英文那樣講究。很多中國人寫英文,見到鬼子佬那樣“講究”就學人家轉來轉去,總是有點不像樣。本科生時我寫的英文也是轉來轉去的,後來決定不求有功,但求無過,英文才開始像樣。

重要的出發點是英文的長句是以短句串連起來的。英文學造句,首先要短句造得好。學造短句,每句的字愈少愈好,動詞用簡單時態,幾個字,毫無花巧地直寫,清楚明白,就來一個句號。這樣考英文試作文一定不及格,但我的英文是這樣學來的。今天,無論我的英文句子怎樣長,其結構是以短句爲基礎,串連起來再加變化。有短句清楚直寫的根底,串連起來也是清楚直寫。沒有花拳繡腿,有些人認爲不到家,但我沒有意圖做文豪,不敢在鋼線上跳舞,但求清楚明白,邏輯井然,讀來通順,只此而已。

以短句串連成長句很多書有教,教得好。標點重要,書本教得好。動詞的位置書本也教得好。書本少教的是重要的字要放在句首或句末,儘可能不放在中間。分段的方法書本也教得好,少教的是一段的首句與尾句不應該太長,以短句起筆或收筆讀來有力量感。不是明顯的短,是要有短的力度感受。

我說過了,不管是中文還是英文,文章要講文氣,而文氣最容易是從背誦前賢的大作學得。做學生時我喜歡背誦《聖經》的《創世記》。茲錄創世第一天的絕妙好文如下:

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And the earth was without form, and void; and darkness was upon the face of the deep. And the Spirit of God moved upon the face of the waters. And God'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And God saw the light, that it was good: and God divided the light from the darkness. And God called the light Day, and the darkness he called Night. 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first day.

讀清楚了嗎?文氣如虹,都是短句,是直寫,全用簡單時態,and stay in one tense!這是最可取的英文基礎了。

  名人的學習方法

1.愛迪生“讀書”

—— 讀書、學習要有“目標”、“志向”

偉大的科學家愛迪生,童年時被視爲“低能兒”,只上過三個月學便離開了學校。十二歲那年,他當上了火車上的報童。火車每天在底特律停留幾小時,他就抓緊時間到市裏最大的圖書館去讀書。不管颳風下雨,從不間斷。

當時,他隨着興致所至,任意在書海里漫遊,碰到一本讀一本,既沒有方向,也沒有目標。有一天,愛迪生正在埋頭讀書,一位先生走過來問:“你已讀了多少書啦?”愛迪生回答:“我讀了十五英尺書了”。先生聽後笑道:“哪有這樣計算讀書的?你剛纔讀的那本書,和現在讀的這本完全不同,你是根據什麼原則選擇書籍的呢?”愛迪生老老實實地回答:“我是按書架上圖書的次序讀的。我想把這圖書館裏所有的書,一本接着一本都讀完。”先生認真地說:“你的志向很遠大。不過如果沒有具體的目標,學習效果是不會好的。”這席話對愛迪生觸動很大,成爲他確立學習方向的一個轉機。他根據自己的愛好、興趣和專業目標,把讀書的範圍逐步歸攏到自然科學方面,特別注重電學和機械學。定向讀書,終於使他掌握了系統而紮實的知識,成爲偉大的科學發明家。

學習要有志向,目標要明確。作爲正邁入二十一世紀的大學生,學習目標應更加明確和遠大。在學習目標確立過程中必須堅持三點:一是確立無產階級的立場、觀點和方法。這就需要認真學習好馬列主義與鄧小平的基本理論,掌握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用馬列主義、鄧小平理論辨別真僞,開拓新的知識領域。二是要有崇高的學習目的,樹立爲國家、爲人民學習的遠大志向。三是要揚長避短,科學地選擇主攻目標。大學生在選擇專業時,應進行全面系統的瞭解,培養起對所學專業的興趣。在具有興趣的基礎上,堅定學習目標,刻苦攻讀,學有所爲。

實踐證明:學習的成功,關鍵在於方向正確,目標明確,朝着一個既定目標,鍥而不捨地追求。而朝三暮四,見異思遷,是很難做成學問的。

2.陶淵明“指點迷津”

—— 學習沒有捷徑

有位書生一心想具有淵博的知識,卻又不願下苦功夫讀書,於是他就去向當時著名的詩人陶淵明請教學習的捷徑,說明來意後,陶淵明把這位書生領到自己耕種的稻田邊,指着稻子說:“你仔細看看稻子是不是在長高?”書生看了半天,眼睛都瞅酸了也沒有看出稻子的變化。陶淵明說:“那爲什麼春天的稻苗會變成現在尺把高的稻子呢?”

陶淵明又把這位書生領到河邊的一塊磨刀石旁問;“磨刀石爲什麼中間出現像馬鞍形狀的凹面呢?”書生說:“磨下去的。”陶淵明接着又問:“它可是哪一天磨成的嗎?”

陶淵明說:“你是否從這兩件事情上明白了學習的道理呢?勤學如春起之苗,不見其增,日有所長;輟學如磨刀石,不見其損,日有所虧啊!”書生聽了陶淵明的這一席話,茅塞頓開,羞愧地說;“多謝先生指教,你使我懂得了學習是沒有捷徑的,只有勤奮好學才能成功啊!”

的確,學習是沒有捷徑可走的。這正如我國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魯迅先生所說:“偉大的成績和辛勤的勞動是成正比例的,有一分勞動就有一分收穫,日積月累,從少到多,奇蹟就會創造出來。”我們的祖先有許多名言警句也說明了這一點:“書山有路勤爲徑,學海無涯苦作舟。”、“學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

如果說學習有捷徑的話,那隻能說學習要有科學的學習方法。愛因斯坦在回答他是怎樣取得偉大的科學成就時,總結出了一個“成功方程式”,即:W = X + Y + Z 。W代表成功,X代表刻苦努力,Y代表方法正確,Z代表不說空話。

我們有些大學生,一說起自己的理想就會滔滔不絕,夢寐成爲科學家、工程師、藝術家。但一具體接觸書本,就會掂輕怕重,毛病百出。如果是這樣,即使對未來的憧憬再美好,也只能成爲不切實際的空中樓閣。

3. 富蘭克林的成才之路

—— 學習應堅定毅力和信心

在大學生生活中,時常也聽到這樣或那樣的抱怨:怨生不逢時,怨沒有個好家庭,怨過去學習基礎沒有打好,等等。這樣的想法對嗎?讓我們看看偉大的物理學家富蘭克林的成才經過吧。

富蘭克林出生於一個手工業者的家庭,父親做肥皂和蠟燭,母親生了十七個子女,他是最小的一個。家庭人口衆多,經濟負擔沉重,富蘭克林上到小學三年級就被父親拖回來做工了,剪燈芯,做蠟燭,幹着苦活。後來,父親看到他喜愛看書,就把他送到富蘭克林的哥哥辦的一家印刷廠當了一名印刷工。在這樣的厄運面前,他並沒有屈服,而是“在不利與艱難的遭遇裏百折不撓 ”(貝多芬語)。例如,他爲了有書看,他和離印刷所不遠的一個小書店的夥計交上了朋友,同他商妥,在書店關門前把書悄悄借走,第二天開門前把書還來,爲的是絕不讓老闆知道。就這樣,富蘭克林白天上工,每天夜晚讀書到深夜。

富蘭克林的成才經過告訴我們:生活中給我們的啓示是很多的,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

“請記住,環境愈艱難困苦,就愈需要堅定毅力和信心,而且懈怠的害處也就愈大”(托爾斯泰語)。

無須慨嘆,更不應頹唐,而應象遭受種種打擊的貝多芬那樣:“我要扼住命運的咽喉,用積極的精神向前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