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这些地区的考研学生可以申请异地借考!
各位考研的小伙伴好呀~距离考试仅剩15天了!!
大家打起精神来,加把劲儿~胜利就在眼前(#^.^#)
昨天,教育部部署进一步做好2023年研究生考试组织工作!
明确了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如期举行。
同时,今年有一项重大变化:
2023年的考研小伙们可以异地借考!
Q:什么是异地借考?
异地借考是考生因故无法返回报考点考试,在报考地以外参加考试。
Q:什么时候申请异地借考?
2022年12月8日上午至2022年12月10日上午。
Q:什么考生可申请异地借考?
因故无法返回报考点考试的考生。
Q:如何申请异地借考?
第一步:打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二步:左侧上方“快速入口”点击“考生借考申请”
第三步:按需点击“跨省借考申请登记”或“省内借考申请登记”。
其中,目前开放省内借考的省市有: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福建、河南、广东、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13地。
第四步:进入系统、填写有关要求。
第五步:随时关注手机信息、邮件、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Q:在哪里可以找到各省份的联系方式?
以下是研招网发布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公众号、咨询电话和邮箱等,小伙伴们按取所需喔!估计现在电话咨询的学生比较多,建议小伙伴直接发邮件给相关考试院,回复信息或许比电话咨询的速度快。
Q:各省市的借地异考政策是什么?有没有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以下是各省市关于借地异考信息,部分省市尚未发布借地异考信息没有罗列,小伙伴们各取所需喔!
北京市
北京教育考试院
天津市
天津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温馨提示(四)(申请借考篇)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为帮助部分考生解决赴考的实际困难,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研考”工作目标,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现就我市考生借考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借考考生条件
1.已选择天津市报考点(报名号前两位为“12”)并已完成网上确认。
2.当前仍滞留在外省且返回天津确有困难。
二、借考程序
1.考生可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
2.借考意向省份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借考事宜。
3.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借考申请结果。
三、注意事项
1.拟申请借考的考生,请密切关注借考申请的时间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借考申请相关工作,逾期不再办理。
2.拟申请借考的考生,请慎重考虑是否申请借考,借考申请一经审核通过,考生原考位安排将被取消,须服从借考省份组织安排。报考天津美术学院、天津音乐学院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请务必提前与招生单位联系,确认是否允许借考。
3.考生已身在报考点所在省份的,不安排跨省借考;我市各报考点之间不安排借考。
4.考生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向原报考点咨询。
5.拟在天津市借考的考生,请按照原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和安排进行借考申请。 再次提醒在津报名考试的各位考生,请保持手机联系畅通(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有变更,请及时在“健康监测小程序”中更新),及时查看报考点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站内消息提醒;随时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tj-ksy)、招考资讯网()
及报考点发布的相关要求。选择天津报考点、当前已在天津的考生,请安心准备在津参加考试。
河北省
河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
借考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通知公告
山西省
山西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重要公告
辽宁省
(摘自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借考的公告)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为帮助部分考生解决赴考的实际困难,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研考”工作目标,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现就我省考生借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借考考生条件
1.已选择辽宁省报考点(报名号为21开头)并已完成网上确认;
2.当前仍滞留在外省且返回报考点确有困难;
3.拟在辽宁省以外省份借考。
二、 借考程序
1.考生可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
2.借考意向省份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借考事宜;
3.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借考申请结果。
三、 注意事项
1.请考生慎重考虑是否申请借考,借考申请一经审核通过,考生原考位安排将被取消,须服从借考省份组织安排;
2.考生已身在报考点所在省份的,不安排跨省借考;我省域内各市不安排跨地区借考;
3.考生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原报考点咨询;
4.拟在我省借考的考生,请按照原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和安排进行借考申请。
四、 其他
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研考公告信息。对于目前仍未返回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请提前安排好行程,尽早返回考试地点备考。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借考公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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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江苏省
江苏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借考公告 - 招考信息
浙江省
浙江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考生借考公告
安徽省
安徽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借考公告_研考动态_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福建省
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建省2023年全国研考组织工作的公告- 公示公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山东省
山东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申请借考的公告_要闻速递_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NewsID=5957
河南省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借考工作温馨提醒
湖北省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借考事项公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广东省
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考生借考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关于做好广西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赴考、借考工作的公告
海南省
海南省2023年研考公告三:借考事项--海南省考试局
重庆市
关于重庆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借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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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四川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借考公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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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云南省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西藏自治区
(摘自:西藏微青年:@西藏研考生 2023年借考公告)
陕西省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申请借考的公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甘肃省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青海省
青海省教育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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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教育考试院
YJSKS/2022/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转自:新疆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借考事项重要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