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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4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基礎》判斷練習:財產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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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編制完成後,可以作爲調整企業銀行存款餘額的原始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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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財產清查就是對各項實物資產進行定期盤點和核對。( )

3. 未達賬項包括企業未收到憑證而未入賬的款項和企業、銀行都未收到憑證而未登記入賬的款項。( )

4. “盤存單”需經盤點人員和實物保管人員共同簽章方能有效。( )

5. 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對象的範圍均既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

6. 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存貨盤虧損失經批准後應該記入營業外支出。( )

7. 存貨發生盤虧時,應根據不同的原因作出不同的處理,若屬於一般經營性損失或定額內損失,記入“管理費用”科目。( )

8. 小企業會計制度也要設置“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

9. 在進行庫存現金和存貨清查時,出納人員和實物保管人員不得在場。( )

10. 庫存現金的清查包括出納人員每日的清點核對和清查小組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