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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專業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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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專業資格考試

翻譯專業資格考試分爲7個語種,包括英、日、法、阿拉伯、俄、德等等;四個等級,包括資深翻譯,一級口譯、筆譯翻譯,二級口譯、筆譯翻譯,三級口譯、筆譯翻譯。

翻譯專業資格考試是受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委託,由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負責實施與管理的一項國家級職業資格考試,已納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簡介翻譯專業資格考試: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即CATTI(China Accreditation Test for Translators and Interpreters —CATTI )是爲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加強我國外語翻譯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翻譯專業人才水平和能力,更好地爲我國對外開放和國際交流與合作服務,根據建立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精神,在全國實行統一的、面向社會的、國內最具權威的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認證;是對參試人員口譯或筆譯方面的雙語互譯能力和水平的認定。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是我國翻譯系列職稱評審制度的重大改革。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與原有翻譯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制度相比,更體現了科學、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報名參加考試人員不受學歷、資歷和所從事專業的限制。取得各級別證書並符合翻譯專業職務任職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聘任相應職務。在資格考試體系尚未完全建立之前,新舊體系會有一個並存期。翻譯專業資格考試將分語種、分級別地逐步推開,隨着考試逐步推向全國,舊有的翻譯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制度將逐漸退出歷史舞臺。

考試目的

設立這一考試的目的是爲適應我國經濟發展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加強我國外語翻譯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翻譯專業人才水平和能力,同時進一步規範翻譯市場,加強對翻譯行業的管理,使之更好地與國際接軌,從而爲我國的對外開放服務。

考試語種

考試分7個語種,分別是英、日、法、阿拉伯、俄、德、西班牙等語種;
四個等級,即:資深翻譯;一級口譯、筆譯翻譯;二級口譯、筆譯翻譯;三級口譯、筆譯翻譯。其中資深翻譯通過評審方式取得,一級口筆譯翻譯通過考試與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取得,二、三級口筆譯翻譯通過考試方式取得。
兩大類別,即:筆譯、口譯,口譯又分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兩個專業類別。

考試方式

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採用聽譯筆答方式進行;二級《口譯實務》科目“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以及三級《口譯實務》科目的考試均採用現場錄音方式進行。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均採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

考試時間

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科目、二級《口譯實務》科目“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考試時間均爲60分鐘;三級《口譯實務》科目考試時間爲30分鐘。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時間均爲120分鐘,《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間均爲180分鐘。

報名辦法

翻譯考試實行網上、現場報名結合方式,報考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在指定網站或現場填寫並提交報名信息,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報名具體安排詳見各省(區、市)有關文件。

成績和證書管理

全部應試人員須一次考試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原則上在考試結束後兩個月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和各省(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網站發佈。

考試合格,由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資格(水平)證書》。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由各省(區、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部門收回資格證書,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

登記註冊

翻譯資格(水平)證書實行定期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持有者應按有關規定每3年登記一次,同時需提交繼續教育或業務培訓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