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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中不要濫用四字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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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詞彙因爲日常使用較爲頻繁,部分譯者便順手用在譯文裏,並沒有仔細思考是否準確。我們略加總結,發現大概有兩種情況。一是通俗用語。如"a bookish boy",這個短語在英文中算不得文雅,但並非俚俗,所以譯成"喜歡讀書的孩子"即可,但譯爲"愛看書的小屁孩"、"黃毛書蟲",就是風格不忠實了。其他如"public"譯爲"草根"、"gloom"譯爲"鬱悶"、"readers"譯爲"粉絲"、"fiction writer"譯爲"小說寫手"、"get lost"譯爲"讓他蒸發",都是類似問題。這種語言在網絡和日常生活中很有表現力,但作爲譯者,卻不能因"一時興到語"而"以詞害意"。

翻譯中不要濫用四字格

【例】d that readers in Keokuk, Iowa, or Benton Harbor, Mich., were checking out Proust and Joyce.

譯文:張家莊、李家店的居民竟然會借普魯斯特和喬伊斯的書來看。

【例】I hope we are not like those human do-gooders …

譯文:我不希望我們成爲事後諸葛亮——出於好心,卻幫不上什麼忙的人。

【例】er to be one of millions viewing a film than one of mere thousands reading a book.

譯文:成爲追捧熱播電影的一員,比成爲罕有"閱讀恐龍族"一員要好。

前兩個譯文——"張家莊、李家店"和"事後諸葛亮"——都有"歸化"過度之嫌。第三個例子,與其說在翻譯貝婁,不如說在翻譯自己,結果譯者形象鮮活,作者風格不顯,恐不可取。在這方面也不乏好的例子,如將談話中的"the people on the block"譯爲"左鄰右舍"、"街坊鄰里",將口語語境下的"wonder"譯爲"不明白"、"納悶",都是用地道的中文忠實地傳達了原文意義和風格。

模式化的第二種情況是公共生活用語。報刊、電視、網絡等大衆傳媒中的一些表達方式,我們因爲司空見慣,往往習焉不察,用在創作中可以,用在譯文中則需仔細覈對文字意義,不能輕率。例如"與時俱進"這個詞,在本次競賽譯文中經常出現,"up-to-date" 、 "refusing to be obsolete" 、 "new technical developments", "avoiding technological obsolescence"等,統統交給"與時俱進"去組織。前文所舉的 "a responsible, up-to-date and carefully considered opinion",有譯爲"以一種與時俱進、高度負責的態度……",就是傳媒語言使用過於隨意的結果,如果譯完能逐字覈對原文,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又如第二十段的"reminders of who we used to be and need to be",譯爲"牢記過去、正視未來";-十九段的"in a state of separation from others of their kind"譯爲"舉國上下"、"大江南北"等,都屬於類似問題。

第二個趨向是高雅化,即譯者在處理部分字句段落時拋開原文的字面意思和風格,一味追求高雅的"大"詞,人爲拔高。這樣做如果字面意義沒有重大出入,原文風格又比較文雅,那麼就是精彩的譯文。但一味求雅,風險很大,可能會導致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損害原文的意義和風格;二是影響譯文本身的表達和風格整一。

一些譯文中的"雅"詞,本爲原文所無,乃是橫生枝節。如將"every other person were familiar with..."譯爲"家家戶戶對……都能口頰噙香、津津樂道"。有些譯文細究起來,的確並未違背原文字面意義,但因一味求雅,偏離了原文風格。如將"familiar"譯成"拜讀"、"浸淫","Shakespeare"譯成"莎翁的煌煌鉅著";"how right he is"譯爲"宛若箴言";"(with respect and admiration) I mentally told him to get lost"譯爲"敬而遠之"或"請他離開我的精神家園",失去了原文前後風格的對比;末段的 "ed to give them what they so badly need"譯爲"不足以爲他們久旱的心靈送去甘霖",則增加了修辭手段,原文使用修辭手段極爲儉省(,出於風格上的考慮,不宜在譯文中增加新的比喻。

過於求雅,也可能影響譯文本身的表達和流暢。

【例】 he has weighed, sifted and pondered the evidence.

譯文:……進行了認真的剖柝斟酌與推敲細思。

【例】er to be one of millions viewing a film than one of mere thousands reading a book.

譯文:最好與浩浩百萬民衆共享盛影,不要與寥寥千人爲伍攬卷。

【例】 the first I was aware that...

譯文:……從伊始就知道……

例一的譯文是否有信息遺漏姑且不說,單看中文,幾個書面化的詞疊加,似乎句式嚴整,但"斟酌"與"推敲"語義重疊,"細思"不僅生硬,放在結尾,語調上也很拗口。"盛影"、"攬卷"均生硬,"浩浩百萬民衆"與"寥寥千人"不整,"共享"與"爲伍"不對,句子看似對仗,實則似是而非,加上前面的"不要"、"最好",讀來佶屈聱牙。"伊始"與"從"、"就"、"知道"完全不合拍,因爲求雅,破壞了中文的風格整一。當然,譯者有時也要勤翻中文字典,把"walledcity"翻成"圍城",把"crossbow"翻成"強弩之末",就是望文生義所致。

關於"高雅化",有兩個"陷阱"需要特別提及。一是所謂"四字格",用得好固然出彩,用不好只會出問題。在"walled city"前加上"高牆環衛、固若金湯"、在"Lincoln"前面加上"出身卑微、躬耕隴畝",算不得高雅,只能箅"四字格強迫症"。第二個陷阱是文言文。用文言翻譯培根,倒也貼切,但用來翻譯現代英語,還需慎重。本次參賽譯文中,有三份用文言翻譯,文字功力都很好,但譯文大多顧此失彼,難以忠實傳達原文意思,風格就更不必說了,也有用文言翻譯了幾段後面改用白話的。按這三位譯者的文字造詣,如果把功夫花在白話文上,譯文肯定又是一番氣象。其實白話文經過百餘年的發展,已經成熟,如果使用得好,同樣可以清晰流暢、簡潔有力,甚至也可以達到優秀文言文的音樂美。譯者既要娛己,更要娛人,讀者接觸的都是白話文,今天的譯者如果用文言翻譯一篇美國當代作品,是舍近而求遠,並非上策。

這兩個趨向,一是舍"信"取"達",一是舍"信"求"雅"。慣用語讀來琅琅上口,實際上未必準確,文學性的書面語言是否就是好的譯文,終究還要對照原文加以檢驗,否則只能箅是"搶過作者的筆來"獨立創作。